日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到西安,专门为陕西旅游从业者作《旅游法》辅导报告, 激起了陕西旅游业界对《旅游法》的热切讨论。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 作为目前最受人非议的服务行业,旅游从业者的心态也在不断调整,他们表示,这将是旅游业界 “改变游戏规则”的大事。《旅游法》分为10章,共112条,包括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终结“零负团费”
在《旅游法》的各项条款中,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的非第35条莫属: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也是对零负团费的相关规定。所谓零负团费接团,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
对此,中国康辉西安国际旅行社出境分公司总经理张军在接受采访时说:“《旅游法》将零负团费明令禁止后,新产品的报价势必会水涨船高,像所有旅游从业者一样,最初我也担心游客不能接受,但随着对《旅游法》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它其实是对目前畸形的旅游市场的一个矫正,相信经过大家的宣传,游客会慢慢认识到旅游法是在保护他们的权益,旅行社也会随之正规化。”对于不少人担心的境外地接社不受《旅游法》约束的问题,张军以香港为例表示:“香港主流的旅行社已经退出对大陆市场的竞争,而不良地接社却成为接待大陆游客的主流。现在《旅游法》实施后,中国旅行社要求地接社做品质团队,否则低质量的团队会牵扯中国旅行社遭到法律制裁,这样一来,旅游链上所有的环节都要转变,依然能引导行业回归良性竞争。”
同时,张军还认为,《旅游法》中规定旅行社给导游发工资,提供劳动保障,这是一种正面引导。导游在很长一段“潜规则”下,过着没有工资没有安全感的生活,长此以往,导游由一种职业变成自由职业者,个人生活都没办法保障,只能通过吃回扣等手段谋取利益,《旅游法》就是给旅行社戴了一个“紧箍咒”,只有导游的权益得到保障,才会提供好的服务。
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对于产品报价方面,陕西旅游百事通总经理伍振认为:“与其说产品会涨价,不如说是让价格回归到正常。旅游市场长期以来以低价揽客的恶性竞争,对市民形成错误的引导,过去我们把出国游做成两三千元,让游客认为出国游本来就应该两三千元,但是仔细想想,就会发现其中所隐含的二次消费。随着《旅游法》的实施,我们要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只有这样,游客才能体会到旅游的乐趣,持续不断的去旅游。”
西安光大国际旅行社办公室主任张鹏表示:“之前许多旅游产品能够以‘不可思议’的低价招徕游客,主要是通过游客在目的地的购物、自费项目来弥补团费,造成了‘低价’的假象,新法实施后,虽然上涨团费是必然趋势,但游客的消费也会变得更为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