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今年10月1日新出台的《旅游法》作出了如上规定。而该法同时要求,国内景区在这个“十一”黄金周之前,公布最大承载量。尽管今年“十一”早已离我们远去,但是这个“最大承载量”不少景区都依然讳莫如深。
当然,民众对于长假出游拥挤的感受,恐怕不因“最大承载量”有没有公布而有太多的差别。10月1日,浙江杭州西湖景区以68.44万人次再创新高,同比去年中秋、国庆黄金周第一天人数增加83.58%;国庆期间四川九寨沟,一日内景区人数严重超过容纳量,致使4000余名游客滞留山上;10月13日,江西庐山西海景区一处码头引桥突然断裂,数十名游客落水,10多名游客擦伤,事发水域水深达2米;重阳节当天,广州白云山景区进山人数为21万人次……旅行本应是一场惬意的体验,但在人山人海面前无异于身心俱疲的创伤,井喷式的出行造成景区爆满、游客滞留是国内长假几乎必然上演的戏码。只是,拥堵没有阻吓住游客,再拥挤,也要出游,这也不是老百姓非要去挤热闹,而更多是目前的休假制度造成的。但是从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与保护景区资源的角度出发,《旅游法》所规定的“最大承载量”实在相当有必要。在新旅游法实施后,景区应科学判断自身的服务和承载能力,合理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必要的时候在游客人数临界点发布预警公告。
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目前没有最大承载量标准细则的出台,现在最大承载量都是景区自己根据设施、面积等因素计算的。在一些已经公布了最大承载量的景区,明显已经看到景区内人满为患、举步维艰,看风景变成了看人头,却依然离景区计算的最大承载量相去甚远。事实上,我国的旅游水平一直处于低水平运作,除了越来越昂贵、越来越上档次的景区门票价格。国民的旅游素质没有太多改善,往往满足于“到此一游”、“走马观花”,因此每逢长假拥挤也无所谓,终归来过就好,尤其碰上如今长假高速路小客车免费的政策,不出远门也在附近晃晃,免费的好事不蹭白不蹭。另一方面,不少景区所提供的服务水平与其所收取的昂贵门票不成正比。站在景区的角度,一年就几个长假期,当然要抓住赚钱机会,当人流超载时,采取的疏导或管理措施还是远不到位。有人认为,黄金周期间景区限流或与两方利益相冲突,一方是景区自身,另一方则是仅能在黄金周出游的消费者,如果景区控制流量,在一定程度也损害了游客的利益。这样的说法乍一看很有道理,但事实上,通过景区管理水平的提高,适时疏导人流或进行有效分流,把现有景区资源最大化配置,所谓损害游客利益的说法无从谈起。
与其游览一个拥堵不堪、寸步难行的景点,不如择其他资源相对宽裕之地而行。当然,这样的旅游理念在国人喜欢凑热闹的秉性之下不太容易树立。但《旅游法》出台的目的就是要整治旅游行业乱象,重塑合理的旅游理念。或许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旅游界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抓瞎的情形。10月1日执行新《旅游法》,一直到8月底,社会各界都还没形成共识,企业界一直到9月中旬都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旅游报价,旅游作业链被全方位打断,大家报不出价格来。《旅游法》像一道天降难题,但对于混乱已久的旅游界而言确实太需要了,如何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包括景区在内的所有参与方都是一道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