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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如何治“顽疾”?

《旅游法》自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正赶上国庆黄金周、百姓出游的高峰。对强迫购物、强制参加自费项目、游客维权难等问题,《旅游法》都有明确规定,为解决这些行业痼疾创造了条件,受到了消费者和旅游从业者的欢迎。那么,《旅游法》得到切实执行了吗?游客感受到哪些变化?就此,本报派出三路记者,采访了游客的真实体验。

——编 者

周乐参加了菏泽到青岛两日游,从头到尾导游都没安排购物

纯玩的感觉,真好

“今年国庆节去青岛玩了一趟,从头到尾导游都没安排购物,那种纯玩的感觉真的很好!”山东菏泽一所高校的学生周乐说。

“外出旅游是想放松心情,最怕被拉去强行购物。”周乐说,今年“五一”小长假,他就遭遇了强迫购物。

当时,周乐报名参加了北京三日游的旅行团,没想到旅游团几乎变成了“购物团”:每到一个景点都有购物,购物时间比游览时间还长;参观景点走马观花,导游介绍心不在焉,可一到购物点,导游立马来了精神,拉着游客买这买那,哪个游客买少了导游还不忘埋怨一下。

“十一”旅游,周乐吃堑长智,选旅行社特别注意了有没有购物项目。他浏览了各家旅行社网页,发现“绝不进店”成为很多旅行社的营销口号。经过比较,他选择了一份团费为600元的青岛二日游。

“新闻里都说十一《旅游法》就实施了,明确禁止旅行社、导游强迫游客购物,但不知道执行得怎样?”带着忐忑的心情,周乐登上了前往青岛的大巴。中午,旅游团到了第一个参观地点——栈桥。导游热情地带领大家参观五四广场、奥帆基地等景点,耐心地回答每一个游客的提问,还告诉他们最佳的合影留念位置,一整天都没提旅游纪念品的事儿,这让周乐放心了不少。

第二天,导游又带领旅游团参观了八大关景区、海滨浴场等景点,直到中午整个游览结束,导游也没有安排任何跟购物有关的环节。周乐说,“我想让导游带我去买点海产品都吃了‘闭门羹’,导游说《旅游法》不允许他带我们买东西。”

周乐说,他还是喜欢没有购物的旅游,导游的主要精力回到了景点讲解上,参观的时间更充分,对景点的了解更多,玩得更“扎实”了。

不过,周乐也发现,没有了强迫购物后,一些旅游团的价格有所上升。比如,以前从山东去北京的旅游团费用在300元—400元,去台湾的团3000元左右,而现在去北京的团要900多元,去台湾的团则要6000多元。“虽然多花了些钱,但我觉得,只要能玩好,这也是值得的。”周乐说。

记者点评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旅游法》,剑指旅行社、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等问题。记者调研发现,《旅游法》实施后,旅游企业、导游行为明显规范了不少。山东旅游监察总队总队长冯泮爽介绍,整个黄金周期间他们共受理旅游投诉122件,比去年“十一”下降了50.2%,无重大恶性投诉。

记者同时也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比如,取消购物环节对导游收入影响不小,有些导游甚至产生跳槽的想法。优秀导游作为旅游市场的重要主体,理应获得与劳动相匹配的收入。长期以来,导游之所以要靠强迫游客购物、吃回扣等途径获取收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旅行社支付的工资不合理。希望旅游企业积极面对这个问题,改善优秀导游的待遇,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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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圩 潘俊强 王珂 付文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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