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征求《贵州省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终期成果意见
9月13日,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征求对《贵州省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终期成果的意见。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富玉,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黄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贵州省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从着手筹备到初稿完成历时4个多月,编制组赴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特区)考察景区景点344个,组织召开各类各级座谈会100多次,征集修改意见1400多条。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整合提升,经过反复与各地政府、部门沟通并实地勘察,确认纳入规划项目库的项目。8月下旬征求省直相关厅局、各市(州)对《规划》成果的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了《规划》终期成果。
王富玉在讲话中指出,发展旅游产业,全省9个市(州)要各有侧重,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特别是贵阳作为省会,要通过推进多彩贵州城、青岩古镇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集中力量建设全省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商品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打造避暑之都、温泉之城。各地、各部门要把石漠化治理与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在产品体系建设中做好地质旅游、石文化旅游、户外运动和旅游、水上旅游、高原梯田旅游等项目。在资金和招商引资上,要通过有鲜明特色和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吸引资金和投资者,学会用乘法解决融资问题。要突出重点,建设具有震撼力和浓郁特色的大景区,围绕大景区做好延伸旅游项目,并在实践中不断修编完善《规划》。
黄康生充分肯定了编制组的工作成果。他指出,《规划》编制要清晰制定贵州旅游发展目标;重点项目要具备很强的操作性,体现项目的具体化、实物化、落地化,通过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旅游品牌、精品项目、文化项目、遗产项目,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提升旅游产业层次。要按照市场规律和消费者需求来完善《规划》,使其能够吸引基础设施投资,吸引资金组建旅游企业,吸引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