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6日上午,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贵州旅游在线)状告搜狐贵州站网络侵权案在贵阳市中院正式开庭,一审判决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贵州旅游在线)胜诉。
被告"搜狐贵州站"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780元,由"搜狐贵州站"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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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审判决内容:
一、"搜狐贵州站"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贵州旅游在线"在本案中享有著作权的50张图片;
二、"搜狐贵州站"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网站(http://www.gzsohu.com)主页上连续二十四小时刊登声明,象"贵州旅游在线"公开致谦(致谦内容须经审核);
三、"搜狐贵州站"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贵州旅游在线"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30000元;
四、"搜狐贵州站"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贵州旅游在线"赔偿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8000元;
五、驳回"贵州旅游在线"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搜狐贵州站"的反诉请求;
七、本诉案件受理费4870元,由"贵州旅游在线"负担3700元,"搜狐贵州站"负担1170,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搜狐贵州站"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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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天报纸报道的贵阳中院判决结果! 2005.7.26
"贵州网络第一侵权案"一审判决!
文字详细内容:金黔在线讯 “贵州旅游在线”网站认为“搜狐贵州站”未经自己允许,而使用了自己92张图片,19篇文字及10种旅游信息汇编而将“搜狐贵州站”告上了法庭(本报曾作报道),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原告金钥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诉称,1999年以来,其公司到贵州各地发掘旅游资源,在此过程中拍摄了大量照片,编写了数万字的文章,陆续登载在自办网站
“贵州旅游在线”上。2004年4月,其公司有关人员发现“搜狐贵州站”旅游频道网站擅自下载传播了“贵州旅游在线”的92张图片、19篇文字及10种旅游信息。今年3月21日,“贵州旅游在线”将对方告上法院,索赔金额达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网站争议的旅游风光图片,系用数码技术拍摄,原告要证明其是该图片的作者,就应当持有该摄影作品的原始数据信息。原告以其持有储存有本案争议图片的光盘为由主张其是图片的作者,证据不够充分。但“搜狐贵州站”在其网站上登载的图片中,有49张印有“贵州旅游在线”网站网址的标识,1张注明“来源于贵州旅游在线”。故可以认定“贵州旅游在线”享有该50张的发表、署名、网络传播等权利在内的著作权。“搜狐贵州站”在未经“贵州旅游在线”许可,擅自在互联网上向公众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50张图片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其余的42张图片、19篇文字及10种旅游信息,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没有支持“贵州旅游在线”的诉请。
最后法院判决,“搜狐贵州站”立即停止使用“贵州旅游在线”在本案中享有著作权的50张图片;在“搜狐贵州站”网站主页上连续24小时刊登声明,向“贵州旅游在线”公开致歉;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3万元;并赔偿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8000元。
判决后,记者采访了“搜狐贵州站”的周副经理。周副经理称,对方得到法庭支持的50张图片虽然标有“贵州旅游在线”字样或注明“来源贵州旅游在线”但这并不表明图片的原著作者就是“贵州旅游在线”,对方完全可以通过photoshop等图形处理软件将字等加到图片上去。“搜狐贵州站”对此判决表示不服,近日将提起上诉。
相关网络媒体链接:
中国艺术报 http://www.cflac.org.cn/chinaartnews/2005-08/05/content_4809495.htm
贵州电视台 http://www.gzstv.cn/new/200572793222109/new.html
cnr贵州分网 http://www.cnradio.com/wcm/guizhou/gzkb/t20050727_174458.html
中国网 http://news.china.com.cn/chinanet/china.cgi?docid=51658603,43840507&server=192.168.3.195&port=3000
金黔在线 http://www.gog.com.cn/gzrb/g0503/ca845164.htm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5-07/28/content_3277634.htm
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5%5c7%5cli01593654531827500217024.html
贵阳通 http://www.gytouch.com.cn/new/benbu_xinwen/2005726100843.htm
网易 http://biz.163.com/05/0728/10/1po8aa4b00020qef.html
中法网 http://news.1488.com/news/legality/2005/7-28/12-3-52-1.shtml
法律之星 http://www.law-star.com/cac/4657.htm
一起315 http://www.17315.com.cn/news.asp?id=6770
河北法治网 http://www.hbfz.gov.cn/shownews.asp?newsid=7631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http://www.chinaiprlaw.cn/file/200507295361.html
新华网 贵州网络索赔第一案开审 http://www.xinhuanet.com/chinanews/2005-04/27/content_4142621.htm
贵州政协报: 贵州网络侵权纠纷第一案 http://www.gzzxb.com/qszk_new.aspx?id=1037
此事件的前因后果:
贵州网络侵权纠纷第一案
□本报记者
互联网最易受到挑战和冲击的是著作权和商标权。由于网上信息瞬息万变,而且可以被极其容易地、不留痕迹地修改,因此,这就使得侵权纠纷难以解决。
一
事情发生在2004年4月。
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谢先生说,搜狐贵州站的有关人士找到他们,说愿意就网站资源的共享与该公司合作。因已经同“网易”网站有合作协议相约,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作出了婉言拒绝的回应。四个月后的一天,在打开“搜狐贵州站”的旅游频道时,谢先生突然发现该网站旅游频道上的大量图片、文字是自己公司员工拍摄、采写的。开始,谢先生丝毫不相信搜狐网站会做出这样的事,因为该网站是很有名的大网站,不管是从影响力还是诚信度来说,都不会出现这样的事。但后来,经过认真查看和对照,谢先生认定,该网站旅游频道上的不少图片和文章的确是自己网站上的作品。
谢先生告诉记者,金钥匙公司在2001年初建立了“贵州旅游在线”网站为将其打造成具有贵州特色的旅游网站,公司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多次派工作人员到贵州各地去采风,发掘旅游资源,拍摄了大量的图片,编写了十几万字的文章。经过5次改版,目前,贵州旅游在线网站的点击量已达近五百万人次。从2004年8月起,搜狐贵州站未经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同意,擅自下载、使用、传播一共使用了自己92张图片19篇文章及10种旅游信息汇编,严重侵犯了网站的署名权及使用权。于是,他随即与该网站的负责人联系,告诉对方用的是自己网站上的文字、图片,并要求对方限期删除侵权的内容。
“想不到的是,搜狐贵州站有关负责人不仅拒不承认所使用的图片、文字是贵州旅游在线网站的,而且还态度极其粗暴地说谢先生诬陷了搜狐贵州站”,谢先生气愤地说。于是经协商未果,2005年1月,谢先生向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递交了《申诉书》,与此同时,又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以搜狐贵州站侵犯了“贵州旅游在线”网站的署名权及使用权为由,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在网上删除侵权的相关作品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二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很快受理了这起网络侵权案。
4月11日,记者就此采访搜狐贵州站的相关负责人时,其向记者表示,在法院开庭前,他们暂不发表意见。但此后不久的4月22日,搜狐贵州站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说,他们将反诉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侵犯了搜狐贵州站的名誉权,他们将要求金钥匙责任公司赔偿1元钱。
之所有要提出赔偿一元钱,搜狐贵州站认为贵阳金钥匙对搜狐的名誉权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搜狐网站作为一个大品牌,作为全国三大门户网站之一,搜狐网站来到贵州,对贵州互联网的发展,作出了贡献。通过搜狐的影响,宣传贵州旅游,他们的行为属于公益行为。
新闻发布会上,就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状告搜狐贵州站是否侵权的问题,该站新闻发言人周先生回答说,在未打官司之前,他们不便于把他们的真正想法说得太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所有资料,有些是他们自己采编的,有些是来源于网上的。除此,他们还向媒体介绍说,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搜狐贵州站将与贵州省政府网站联合创办“贵州法制频道”。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搜狐贵州站的法人代表为贵州朗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记者提及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状告“搜狐贵州站侵权并赔偿15万元”的问题,该站负责人讳莫如深地再次重申:在法律未判决之前,他们仍然不会对媒体作出反应。
三
4月26日上午,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状告搜狐贵州站网络侵权案在贵阳市中院正式开庭。这桩曾被媒体称为“贵州网络索赔第一案”的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公开审理,使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界定,在贵州正式进入司法裁决的范畴。
到底谁是这些图文资料的真正著作权人?
原、被告双方在质证阶段就此进行了激烈交锋。在法庭上,当事双方花费了三个小时,列举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
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借助幻灯机,当庭展示了搜狐贵州站曾经使用该公司的92张图片资料的原始数码文档,以及图片、文字、信息汇编和在原告拥有的“贵州旅游在线”网站上上载的时间和页面中均有“不得转载”的版权声明。就搜狐贵州站所使用92张图片中的大部分显现“贵州旅游在线”的英文网名水印等,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声明说,这就是一种署名行为,完全可以证明金钥匙公司对这些作品享有合法的著作权,同时也足以说明:搜狐贵州站严重侵犯了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的版权!
对于贵阳金钥匙的指控,搜狐贵州站认为,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所说的不是事实。对于搜狐贵州站所使用的图片显现“贵州旅游在线”英文网名水印该如何解释的问题,搜狐贵州站指出,此不能说明什么,除非原告能提供风景照片的原始底片及文字资料的书面稿件,否则指控无法成立。至于文字资料的上传时间,搜狐贵州站认为,上传时间也可以在电脑服务器内改动……
对此,金钥匙公司反驳说,图片是用数码相机拍摄的,数码相机与传统的摄影作品的区别在于虽然没有可反复冲洗的底片,但数码的拍摄者拥有其原始的数码文档。数码文档可以无限放大、修改,且不影响其清晰度。而从网上下载的图片,则无法达到这一效果,此原理,是每一个使用数码相机的人都能知道的……
四
鉴于原、被告双方就侵权和举证各执一词,法院没有当庭判决此案。巧合的是,这一天正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
就网络侵权及如何保护之问题,记者在开庭后采访了案件双方当事人。
为何要状告搜狐贵州站并索赔15万元?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谢志强说,有人说他与搜狐打官司是为了出名和要钱,其实,状告和赔偿搜狐并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是,从小的层面讲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的方面则是规范网络市场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在其他省,知识产权的保护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而在贵州,知识产权保护的地位,不管是在经济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都急需得到提升。贵州旅游需要大步发展,贵州旅游资源也有一个共享的问题,但更应该注重的是,目前,在我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时有出现,而且还相当突出,所以说,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提高,是迫在眉睫的事。谢先生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及网络著作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网络房屋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撰编外,在网络上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名出处的不构成侵权。贵州旅游在线的作品也被其他网站使用过,但由于他们注明出处并署作者的姓名,金钥匙从没有认为是侵权。
谈到侵权,搜狐贵州站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侵权有两个要素,一个是对对方造成伤害和损失,一个是他们的行为是否产生盈利,这是最关键的因素。他们认为,(刊载贵州旅游的资源信息)增加了内容的娱乐量,对对方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事实上,在金钥匙广告有限公司的起诉书中也没有谈到如何计算损失(没有事实依据)。再说,他们的旅游频道到目前为止,不存在盈利,主要是宣传贵州旅游资源,因此说,他们不是侵权。现在的官司还没有出结果,但不管官司是输还是赢,他觉得他们的做法,是很有意义的,就是输掉官司,他们也是为贵州旅游的宣传而付出代价。
五
网络业已成为中国盈利能力最强的行业之一,众多网站因为作者的作品发了大财。全国有80000多家登记注册网站,主动向作者原创作品支付稿酬的,仅占0.3%,从中不难看出,网络侵权的事太多。记者了解到,从1991年6月《著作权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著作权法律制度,近年来,除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外,又公布实施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我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侵权案件51368起……从以上数字看,说明了版权侵权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2005年,中国将重点打击网络侵权等4类侵权行为。为保护知识产权,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将于今年5月30日颁发《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办法(草案)》,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严格规范互联网的音乐、图片等的下载,同时,也将对传播行为是否侵犯网络传播权和侵权责任人进行明确规定。
据悉,由于网上信息瞬息万变,而且可以被极其容易地、不留痕迹地修改。“贵州旅游在线”此前已申请公证机关对搜狐网站刊载的相关信息进行固定和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