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党偿,归能秋”石
在加学寨请地神时祭师在作请地神仪式
农历二0一0年二月十一日(公历2010年3月26日)风和日丽,在贵州省黔东南州从江县西部的月亮山腹地地区,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的苗族举行了一次重大、庄重、神圣、神秘的重温“依党偿,归能秋”石(以下简称“能秋”石)活动。
“栽石”是贵州黔东南月亮山腹地地区苗族一种为裁定发生的某种重大社会事件,进而议事定规,上升为法规后用栽石为证的形式把所定法规明确和确定下来的一种独有形式。而所栽的“石”是有集团性和归属性(或说所属性)的。
依据所发生的重大社会事件的性质的不同而导致付予各石所代表的意义、作用以及所解决问题的范畴也是不同的。因而所栽的石又分为以下不同种类和性质的石。
1、具有规定本石所属人们要团结一致、共同对外性质的石;
2、具有处理本石所属人们的各种民事纠纷性质的石;
3、具有祈求本石所属地域要风调雨顺、人民丰衣足食和幸福安康性质的石;
4、具有专门处理本石所属人们婚姻纠纷性质的石;
5、具有处理本石所属青年男女在婚恋期间所发生的一些严重婚恋事件而需正确处理并以拯救教育目的为主性质的“拯男救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