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新标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贵州省旅游局日前向各市、州、地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旅游部门切实按照新标准,强化对旅游饭店的管理和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新建旅游饭店申报星级评定。
《通知》指出 ,目前新建旅游饭店是参照星级评定旧标准设计建造的,不完全符合新标准要求,各地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新标准并主动上门跟踪服务,对新建旅游饭店进行全面检查,指导按新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已投入经营的旅游饭店,要提前作好星级评定申报工作;各地将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情况(酒店名称、地址、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进展),于年底前报省旅游局,未按五星级旅游饭店标准设计和建设的酒店,不予受理五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的申报。
同时,各地要加强对星级饭店经营情况的管理,从明年起将建立全省星级饭店经营情况统计公报制度,各星级饭店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省旅游局将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并向社会发布。对不按时按要求上报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年度星级饭店复核时作为打分依据;在明年一季度,省旅游局将举办星级饭店新标准宣传贯彻培训班,对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和各市(州、地)旅游局(委)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各市、州、地旅游局对三星级及以下旅游饭店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对管理的旅游饭店进行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