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作为一个旅游城市,物价实在是高!丽江的高物价已经引起了省里的重视。
昨日,丽江5个由省级调价基金扶持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正式开业,这是丽江为平抑物价做出的一大利民举措。值得关注的是,还有一个更大的举措即将推出——向旅游企业征收“旅游价格调节基金”。这项行政性收费项目已通过丽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但还尚未向社会正式公布。
提起收取旅游价格调节基金,作为收费计划的主要推动者,丽江市发改委主管价格的副主任王菊秋说:“本来,丽江打算在2013年上半年征收,但中央的八项规定一出来,旅游人数锐减,整条产业链收入都在减少,这让新的收费变得困难起来。一大刀把人家的肉砍下去是不行的,要慢慢来。”
事实上,这项收费计划已经酝酿了整整4年。王菊秋介绍,近20年旅游业高速发展后,丽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旅游产业链的10万从业者直接或间接受益,但也有不少人不仅没能从中受益。甚至还反受其害——旅游业的一个结果就是高物价,本地居民都得承受。
每年春节、中秋节,为了防止物价飞涨,丽江市发改委都要建临时的平价商店。以往这些钱都是财政直接拨。
一次,王菊秋到海南旅游,发现宾馆收了一笔价格调节基金,她就向当地发改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大受启发,“丽江也可以收一笔钱,用来平抑物价”。为了让收费有法可依,王菊秋找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又向黄山、三亚等已经征收的旅游城市取经。
征收用途
用于价格补贴和规范旅游市场
何为价格调节基金?其实是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一种重要经济手段。自1998年《价格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国大多数省份先后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目前,旅游企业是政府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对象之一,且在全国很多地方建立了专门的旅游价格调节基金,如安徽的黄山、江西的九江、湖南的张家界、海南的三亚和海口等。
从各省市旅游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来看,虽然征收对象和征收范围不尽相同,但各地都将宾馆、景区、餐饮、娱乐企业列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同时,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差异,各地对旅游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标准并不统一。目前,各地旅游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定额征收,由各地旅游企业直接向游客征收;第二种是比例征收,按旅游企业的营业收入或营业税、增值税总额的一定比例来征收。
丽江市旅游局局长和耀新说,今年1—7月丽江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123.96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24.5%,其中海外游客57.03万人次,国内游客1066.93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预测150.5亿元,同比增长25.79%。丽江旅游走到今天,是设立专门的旅游价格调节基金的时候了,一方面调控地方物价,一方面规范旅游市场。
从《丽江市设立旅游价格调节基金的基本方案(送审稿)》中了解到,几乎所有旅游产业链上的参与者——旅行社、星级酒店、客栈、旅游车、购物店、演艺公司,都在这一基金征收范围之列。说白了就是全市的旅游企业,而不是游客。旅游价格调节基金的用途基本可以归为两类:一部分用于发改委职责范围的价格补贴,一部分用于旅游局职责范围的旅游宣传和制定旅游规划等。(记者 向星权)
财经短评
价格调节基金收上来容易用好难
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似乎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宏观调控手段,但收上来容易要用好难。体量相对较小的基金,要面对区域性的一个大市场,考验的是“四两拨千斤”的功夫。
在基金的使用上,其实并无一个绝对有效的既有经验可供借鉴。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方式、水平不同,影响市场价格的因素也千差万别。如云南省菜价的决定性因素与东北地区可能完全不同,就算是省内,昆明和丽江两地物价也无法一概而论。
这意味着,如果将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搬至丽江,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同时,价格基金又非常规武器,在使用上容错率极小,必须找准支点,用有限的资金撬动大市场的价格,否则必将竹篮打水,更无法给征收对象一个交代。
目前,丽江的价格调节基金拟投向价格补贴、旅游产业两大方向,也细化了相关方案,但政府并非全知全能,市场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除了征收与使用,相关部门还应及时对基金的使用效果及时评估,对使用方式及时调整,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