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局昨日发出通知,决定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自2009年1月1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通知指出,今后是否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视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长期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基本与国内油价的调整形成联动机制。从今日零时起,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60元,直接促成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暂停征收。
航空燃油附加费这一高油价时代的产物,从2005年8月1日恢复征收起,历经四次上调和两次下调。最近一次调整在2008年12月25日,国内800公里以上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标准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