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将至,许多家庭将举家出游,还有一些尚未成年的中学生向家长请求单独或几名同龄人组队出行。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以往发生的案例,中消协24日发出未成年人旅游11项警示。
无成年人监护不出游。近年来,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加快,但从法律层面看,他们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能力仍然不足,单独或同龄未成年人组队外出旅游的风险往往不可预测。
不安全的消费场所坚决不去。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应急处置能力差。在国内外已经发生多起由于未成年人被挤倒后,后面人群无法控制而酿成的踩踏伤亡惨剧。此外,在攀爬类等户外运动中,未成年人往往对风险无意识,一旦出现问题,受体能的限制一般难以成功避险。在旅游时,还有的家长带着孩子爬野山、看野景,体验野趣,而这些未开发的景区潜在的风险很大。
不宜的消费项目要避开。在旅游期间,有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认为有自己的保护不会有问题,不加选择地带孩子见“世面”。如有的家长在旅游期间,带未成年子女去营业性舞厅或酒吧,这些场所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克服困难,亲属看护。未成年人由父母监护是第一选择。祖辈或其他老人因为身体原因最好只做一些辅助性的监护。
遵守规则,切莫逞强。乘坐空中缆车或参与部分“高危”娱乐项目时,遵守安全注意事项。若属不宜参与项目,坚决不抱侥幸心理以防发生意外。
遇有热闹,先管孩子。旅游场所经常会有表演、分发纪念品等活动,也可能发生某种突发事件,这时家长一定先将孩子带到安全地带,不要因看热闹危及孩子。
人多拥挤,避让为先。遇有人多路窄等情况,家长应避让,因为这时潜在的风险会倍增。家长在选择出行的线路时,应该选择那些没有瓶颈地段的景点。
其他警示还包括:就餐场所,不要打闹;遇有动物,格外留心;贵重物品,成人携带;旅游购物,取舍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