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安排
1、关于海选
各县(市、区、特区)组委会面向基层,面向省内外招募选手报名参赛,海选赛参赛选手资格由组委会审核,在各县(市、区、特区)进行比赛。县(市、区、特区)评委会根据大赛项目要求,以“形式创新、影响面广、与本地旅游产品紧密结合”为原则自行制定比赛项目和比赛规则并上报省组委会,从海选赛参赛选手中决出30名进入市(州、地)预赛(评委会认定的条件突出者可直接进入预赛),30名选手中必须包括本地选手、外地选手和参加“民族姑娘”评选的选手。
2、关于预赛
预赛由各市(州、地)组委会组织,在各市(州、地)进行比赛。各市(州、地)组委会根据各自进入预赛的选手数量,按照15选1的比例,决出进入复赛的选手;进入复赛选手各自所属的县(市、区、特区)组委会分别授予选手该县(市、区、特区)旅游形象大使的称号。
3、关于复赛
省组委会将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在全省产生3处旅游景区作为复赛的分赛区,各市(州、地)进入复赛的选手将通过抽签的方式,平均分到3个分赛区进行复赛,每个分赛区进行3场比赛,最后再进行一场落选赛(落选赛比赛地点在3个分赛区中抽签决定),10场复赛共决出25位选手进入决赛;25位选手各自所属的市(州、地)组委会分别授予选手该市(州、地)旅游形象大使的称号。
4、关于决赛
由省组委会组织实施,选手通过7场比赛(第1、2场在贵阳举行,接下来4场分别赴京、沪、穗、港进行,最后1场回到贵阳举行),决出“2006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第1名、第2名、第3名,授予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的称号并承担推介贵州旅游的义务。
5、关于“民族姑娘”评选
在预赛、复赛、决赛阶段,每场比赛均进行“民族姑娘”的比赛项目,陆续评选出贵州17个世居少数民族“民族姑娘”,每个民族1人,分别授予“多彩贵州**族姑娘”称号。
6、关于旅游景区推介
随着比赛进程,本次大赛旅游景区、景点也采取层层推进的原则进行宣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