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事急办:公民申请出国(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后,可急事急办:
(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
(二)参加紧急商务活动;
(三)在国外留学开学时间临近;
(四)应邀赴台湾,时间紧迫的;
(五)公派留学;
(六)前往国家和地区签证或进入许可最后进入期限临近的。
急事急办工作时限,首次出国(境):受理2个工作日,审批2个工作日,制证1个工作日。已持有效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的,受理、审批2个工作日,附发签注1个工作日。
广东省以外的内地居民在深圳或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向深圳或珠海签证办申请换发签注。经向原发证机关核查情况属实的,原签发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函委托深圳或珠海签证办给申请人换发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