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木偶简介
石阡木偶戏是流传于贵州省石阡县各民族中的一种民间傀儡戏曲剧种。 鼎盛时期的演出范围幅射到全县各地及周边湘、鄂、渝、黔等省边区的各民族中。石阡,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隶属铜仁地区,是一个深处贵州东北部腹地的山区小县。境内地形复杂、地貌多样,多地下热泉,自然生态保存相当完好,亦有“热泉之乡”的美誉。石阡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早在秦代即在县境内置夜郎县。石阡境内现有汉、仡佬、侗、苗、土家等13个民族,古代各族人民和睦相处,表现出特有的开放心理。石阡木偶戏正是植根于这样一种文化生态环境之中。
旧时,石阡木偶戏常年活跃在石阡及湘、鄂、渝、黔的周边地区,其远祖可追溯到汉魏以远的“刻木人像”的“傀儡”,为宋元时期杖头傀儡的遗存。据口传资料,大约在200年以前,自湖南辰溪传入,至今已有七代传人。至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发展为鼎盛时期,拥有太平班、兴隆班、天福班、杨本家班、泰洪班等。
石阡木偶戏基本要素包括唱腔、锣鼓牌子、“头子”、戏装、道具、表演等方面:①唱腔:包括高腔和平弹两种类别。②锣鼓牌子:主要有“大出场”、“小出场”等十余个牌子。③“头子”:分为生旦净丑四个行当。④服饰:包括盔头、方巾、蟒袍、拷子、折子、披挂等部件。⑤道具:包括各种兵器、“肚腹”、“踩脚”、“手柄”、冉须等部件。⑥表演:包括表演手法、身段等。
据调查,民间对木偶戏的分类实际上存在四种情况:1、以唱腔分类,将其分为“高腔戏”和“平弹戏”两类。2、以剧目内容分类,将其分为“撰本戏”和“小本子戏”两类。3、以表演场合和社会功用分类,将其分为“庙会戏”和“愿戏与众戏”两类。4、以伦理道德准则分类,将其分为“忠戏”、“孝戏”、“节戏”、“义戏”四类。旧时,木偶戏演出须包括:立牌位——请神——演出——送神等四个程序。
石阡木偶戏历代均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学徒跟班学艺。主要有家传、师传、家师结合传授三种方式。班主(辈钵继承人)的选定和传承最为严格,其人品、德行、技艺均须严格的考验。同时还要举行复杂的传辈钵仪式,包括设香案、请神、伏愿、卜卦、赐法名、传祭祀词等程序。
石阡木偶戏有着丰富的文化价值、独特的民族性、地域性以及多样性的社会功能,其价值主要体现在:(1)是古代杖头傀儡在黔东地区的遗存;(2)研究黔东地区各民族文化交流的例证之一;(3)是研究黔东方言在民间戏曲中运用的活例证;(4)对高腔、平弹的传播学研究具有启发性意义;(5)具有丰富、独特的民族造型艺术和服饰文化价值;(6)通过对石阡木偶戏的表演方式、身段、场合、习俗等方面的研究,有助于我国木偶艺术的发展;(7)对石阡木偶戏剧目在民间的传播研究,有助于我国当代少数民族社会教育方式的研究;(8)其蕴含的丰富的宗教信仰理念是研究民间宗教构成心理的又一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