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治者在贵州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后,加剧了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清代官吏、地主、高利贷者纷纷进入布依族居住地区,与当地农村中的土目、亭目、把事勾结起来共同剥削、压迫农民,霸占了大量土地的土司,不仅强迫农民种靠“印田”,而且平时要强迫农民为其服各种劳役,以供其婚丧、宴客、住、行及一切吃喝玩乐使用。封建地主、官吏、甚至差役兵士也利用一切机会敲榨勒索人民,连穿民族服装也被指为“违制”而受罚,南笼布依族起义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中爆发的。
清嘉庆二年(1797),暴发了以布依族为主体,有苗、汉各族人民参加的反清起义——南笼布依族起义。起义斗争历时8个月,震惊了清廷,是清朝前期黔西南一次震动面大,影响深远的农民革命斗争。
起义首领是南笼府城南乡洞洒寨布依族青年妇女王阿从,她平时用草药治病,深受百姓尊重,人称为“囊仙”,意即“仙姑”。另是住在寨邻当丈的布依青年韦朝元,既会医道又会拳术,不仅徒弟众多,而且号召力强。
乾隆六十年(1795),南笼镇总兵花连布率镇军前往镇压石柳邓在松桃发动的起义,南笼防守空虚,王囊仙、韦朝元便伺机策划起义。次年(1796)冬,以木刻为信号辗转通知各地群众到洞洒、当丈集中,布依族农民“翕然从之”,苗、汉、彝族贫苦农民也纷纷赶来响应。两寨陆续聚集了数千人,公推王囊仙、韦朝元为首领。同时建立组织,按军、政、巫三类给予封号和职衔。接着在洞洒、当丈两寨修木栅、石城,又聚集粮草、器械。由府城合家投入义军的汉人桑鸿升任主谋军师并起草文告,部署起义。
嘉庆二年(1797)正月初,韦朝元命府属北乡马房寨的黄抱良(大王公)领先起事。黄在北乡杀塘兵,点燃了起义的烽火。起义爆发的当夜攻下普坪,切断了南笼官兵北逃的去路。翌日,义军迫近南笼城郊,包围府城。知府曹廷奎惊惶失措,触楹柱而死。因守城官兵人数不多,府经历(官名,知府的助手之一)金淳、把总杨文海急调乡勇入城据守。由于城池坚固,官军器械精良,加之凭借有利地形,居高临下,并用大炮轰击,义军虽勇猛攻坚,用火把城门上的铁皮都烧红了,仍攻不下。在围城战斗中,大王公头部中弹阵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