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节、国庆节到来之际,我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严厉打击五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以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迎接八方游客。
五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无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的行为;未经协商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行为;设施和服务低于相应质量标准等级,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却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称谓和标识的行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擅自提高门票或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