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质监局获悉: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开展创建活动正在进行,我省具备条件的城市可向质监部门咨询申报,符合条件的城市有望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称号。
据悉,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可按照我省行政区划级别为地级、县级的两类城市参加申报,总的申报条件为:已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并成效显著,城市质量发展战略明确清晰,城市质量文化特色鲜明,城市质量基础保障有力,城市工作组织坚强有力,质量宏观管理成效明显,产品质量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大幅提高,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具体条件可向质检部门查询。原则上每个市(州)可推荐1至2个城市参加申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申报城市的检查、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推荐建议,最后经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城市将成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