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 作为有着五千年悠久文明史的古老国度,中国拥有数量惊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矿藏。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来自于农耕时代,其中一部分无法整合到当代人的日常生活与精神生活之中,"非遗"保护与社会发展如何"博弈"?又该走向何方?
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在会上亦受到关注。与会代表们针对侗族大歌成功申报世界人类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后如何保护传承,对"两高"开通背景下黔南、黔东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生态文化研究进行的分析,对民族文化课堂教育与学校教育体系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作用进行了探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进行实证研究等等现实问题展开研讨。
贵州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省,并对保护有过多方探索。2003年1月,《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即颁布施行,是全国颁布的第二个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地方法规,目前,贵州省已建立传承机制和五级"非遗"保护名录,有世界级名录1项,国家级名录73项(125处),省级名录440项,市(州、地)级名录822项,县级名录3438项。国家级传承人46人,省级项目代表传承人198人。省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逐年递增,已由过去的每年10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300多万元。
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黎盛翔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孤立的文化事象,对其保护应牢固树立整体保护意识,不仅要强调文化事象之间的关联,而且要凸显文化事象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关联,从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土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