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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交通违法,一样要受罚

  据悉 10月1日起,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10个省(区)将开始跨省转递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异地交通违法行为将一样受到处罚。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

  据了解,省际转递的交通违法信息包括交通违法记录序号、采集单位、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违法行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通知方式及标记、通知日期、处理情况等。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交通违法记录不进行省际转递。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接收到本地机动车在外省的交通违法信息后,将同时更新机动车状态。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处理,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将通过综合应用平台转递至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对当事人出示证明交通违法在外省已接受处理的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的,机动车登记地应当通过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同步功能更新数据。

  实现省际违法交换,还将有利于打击套牌假牌等违法犯罪行为。原来很多贵州人在外地买车喜欢把车落户到外地,而车辆实际使用却是在我省,目的就是为了逃避交通违法处罚。实现省际违法交换后,这些外地号牌车辆将无法再逃避处罚。

  据介绍,目前省交警总队互联网服务器已经采购到位,下一部准备提供机动车交通违法照片信息供群众查询。通过对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的交通违法记录中机动车基本信息、图片特征与数据库登记信息是否相符,以及是否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发现该机动车有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可发现套牌假牌车。对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的交通违法记录,机动车登记地将进行再确认,对机动车号牌号码采集错误、机动车基本信息、图片特征与数据库登记信息不符、机动车所有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未实施该交通违法的,机动车登记地可予以撤除。

  此外,车主还可通过安装gps行驶记录仪,记录车辆行驶轨迹或在自己的车上搞点特色的装饰,以示区别,以便车辆被套牌后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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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慕里 文章来源: 网络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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