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是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贵州省举行了系列宣传活动。记者获悉,贵州是“非遗”资源大省,目前共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1项,国家级名录73项125处,省级名录440项,地州市级名录822项,县级名录3438项。2009年全国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时,全省又采集“非遗”新线索3万余条,走访传承人2.1万余人。
但在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冲击下,一些民间传统文化习俗正在消亡、变异,许多传承人年事已高,“人亡艺绝”、“人走歌息”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贵州省加大保护力度,多种方式挽救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贵州是全国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法规保护最早的省份之一,2003年就出台了《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把“传承人”保护放在首位,目前有国家级传承人46名,省级传承人198名。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集中的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地,我省建有不少传习所、传习基地,“传承人”在当地百姓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传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