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国家旅游局去年颁布的《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年)》提出:到2015年力争实现乡村旅游接待人数7.71亿人次,收入1145亿元,直接就业989万人,间接就业3680万人,旅游从业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5%。
周末同家人、朋友一道去农村,吃农家饭,体验田园生活,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城市居民的休闲选择。
贵州特色“村寨游”
目前,我国较为成熟的乡村旅游模式要数贵州省打造的“村寨游”和四川省成都市的“农家乐”。
贵州省是我国发展乡村旅游较早的省份,上世纪80年代,该省依托中心城市、交通干线、重点旅游景区和民族村寨,突出民族民间文化、观光农业、避暑休闲、农家乐等多元化乡村旅游特色,先后推出以“四在农家”、“五园新村”、赏花游、茶文化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品牌,大力打造一批旅游村镇,如花溪区青岩古镇、雷山县郎德上寨、西江苗寨等。
2006年,贵州省编制完成我国第一部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贵州乡村旅游规划》。
为规范乡村旅游的发展,贵州省制定并实施了《旅游村寨评价分级标准》、《民居旅舍、乡村旅馆等级》等标准,对乡村旅舍的建筑风格、装修布置、客房用品配备、安全防范、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进行规范。去年4月,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民族村寨设施与服务规范》正式颁布,这也是我国首个乡村旅游地方标准。
同时,贵州省还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发展该省的乡村旅游。2008年,该省同法国罗泽尔省签署《中法贵州省乡村旅游合作试点项目实施协议》,双方在村寨的保护、修复、重新定位和增值,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目的地国内外推广以及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围绕贵州旅游产品的国际化开发,西江苗寨、肇兴侗寨、丹寨县石桥村等相继成为中法合作示范项目。
去年,贵州省乡村旅游收入达137亿元,比上年增长30%,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17%。目前,这个省开展乡村旅游的自然村寨超过1000个,经营实体达6万户。乡村旅游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成都市“农家乐”则打造成为“吃农家饭、品农家菜、住农家院、干农家活、娱农家乐、购农家品”的综合性乡村旅游产品。而北京市则按照“一区(县)一色”、“一沟(村)一品”的定位,明确各区县乡村旅游特色定位,错位发展,有效避免同质化经营,经济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