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制定节能减排措施
a级景区明年6月完成改造
日前,贵州省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旅游行业节能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全省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向各市州地旅游局,各旅游企业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据了解,此次关于加强全省旅游行业节能工作的要求涉及景区旅行社、酒店、旅游局等全省旅游企事业单位,包括汽车节油措施、锅炉节油措施、电机系统节电措施、空调节电措施、照明节电措施、节水措施、建筑节能措施以及改进服务方式降低消耗八项内容。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队),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车辆报废制度,淘汰油耗高、排放超标的旅游汽车,积极鼓励使用低油耗和节能环保型旅游汽车、清洁能源旅游汽车,降低油耗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各地要在旅游行业,特别是星级旅游饭店、旅游接待场所,广泛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空调,及时淘汰耗能大、能源利用效率低的空调、照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公共区域夏季室内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星级旅游饭店、a级景区要重点加强照明节电管理,优化照明系统运行,改进电路布设和控制方式,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公共区域照明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或智能调光系统。在用电高峰时段,要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星级旅游饭店、a级景区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