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到2008年,完成以“多彩贵州城”为重点的省级游客服务中心和9个市(州、地)所在城市及重点旅游县(市)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全省星级饭店力争达到300家,标准客房3万间,住宿设施最高日接待能力5万人。
力争到2010年,基本形成省内以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相结合的安全便捷的旅游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规划的6个综合旅游区、6个特色旅游区高速(高等级)公路通达比例达到80%以上;建成或改扩建一批重点旅游城市(城镇)和景区的旅游交通站场及停车场;省内往返于各旅游城市间的旅游列车,以及旅游集散中心和区域性旅游城市接待用的短途中转车辆提升为高档空调车辆;旅游住宿客房突破7万间,其中星级宾馆客房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