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水江中下游的锦屏县河口乡嘉池苗寨,有一座已有129年历史的古四合楼院(如图),至今保存完好。
据介绍,该楼院建于清光绪元年(1875年),为青瓦顶四合天井式纯杉木建筑,横排五间,长14.8米,进深19.6米,占地面积270平方米。楼房的楼板都是叠装两层,屋上均盖两层青瓦。楼院中间为长11米、宽5.5米镶铺青石板的长方形露天天井,原初的排水系统格局依旧。楼院东边有一口水井和一方池塘,100多年来,嘉池村先后发生3次大火灾,此楼院均得益于旁边的水塘而幸免,现老屋中仍住有姜姓4户人家。据专家考证,该楼院在建筑上,既引进了湘湖汉族建筑风格,又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清水江中下游地区苗族的风格,虽经百余年风雨剥蚀,却保存得如此完好,在整个清水江苗侗社区中是非常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