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彻底扭转“整脏治乱”工作被动局面,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安龙县连续两次召开专题常委会,确立“三大措施”,强力推进“整脏治乱”。
一是责任包干。主要综合协调部门、日常工作机构、社区居委会及其“家庭”成员,以及驻地单位、商铺、居民群众等,实行区域和职责任务包干,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是人员定岗。结合整脏治乱工作需要,特别是日常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执法单位工作人员、辖区公共管理人员等整脏治乱专业队伍进行合理配置,将区域、路段、地块等明确到人头,细化考核指标,加强日常监管。各类执法人员相对集中办公。
三是严格奖惩。把包括社区居委会领导干部在内的各类人员履行整脏治乱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述职评议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干部、岗位轮换、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杠杆原理,不断提高整脏治乱专业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