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德村委主任陈民军证实说:“单从经济指标看,我们的确不如人家了。”
批评者认为,郎德旅游业落后的主要原因是观念陈旧、固步自封,不肯尝试更有效率的现代管理经营模式,反而固执地采用运行了近20年的“工分制”。
郎德的“工分制”从1988年启用——这个早已消失在人们视线的历史名词,在这里却依然鲜活。
由于完好保存了传统苗寨建筑,郎德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即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在省文物局的帮助下,郎德人投工投劳,重新整饬了村寨道路和鼓场,并大胆破除中秋节前不能敲铜鼓、吹芦笙的古俗,在我省率先开展乡村旅游。
按工分计酬,最初只是为补偿村民因接待游客造成的误工。但在正式起草时,“工分制”贯穿了“所有的人都为村寨的建设和保护出过力,应该家家都受益”的原则,并在此后三年间不断听取村民意见加以完善,经村民大会投票通过后沿用至今。
制度规定,最主要的旅游项目——苗族歌舞表演由村集体举办,所有村民均可参与旅游接待并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以一场表演为例,最辛苦且有一定技能要求的演员最高可记20分,着民族服装迎客的村民,按服装的档次记2至8分,负责后勤的“桌长”等记1分,公共服务如清洁卫生按包干面积的大小记工分,负责组织管理的村干部则一律记8分。一家一个工分册,每月结算。收入和分配受村民监督。
这项制度向老、弱者倾斜。老人和孩子只需“陪场”也可拿1至5分。“我吹芦笙,老伴陪场,团队多的时候,一个月可领到100多,少的时候,也有6、70块。”77岁的村民陈正清说。对于15岁的女孩陈胜莲而言,每个周末“陪场”分到的几块钱十分宝贵:“妈妈过世,爸爸到广东打工,常常被拖欠工钱没法寄生活费,我和哥哥就靠陪场的钱过日子。”
村招待所和食堂也由集体经营,所得归集体所有,负责管理的村民也计工分取酬。分配节余用于维护村里的建筑、道路,赡养孤老和为全体村民上交部分税费。
2003年,郎德集体旅游收入19.8926万元,用于村民分配的12.3832万元,平均每户分到1000元左右。
效率和公平永远是一对矛盾。
很显然,一位郎德村民称之为“共产主义乌托邦”的“工分制”倾向于公平,效率便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
从市场的眼光看,“工分制”缺乏活力。
郎德从未有过真正的市场营销,其客源主要靠旅行社相互介绍。“团队要来,电话通知我们就接待,他们不来,我们就干农活。”村支书吴剑说:“我们很少主动与旅行社联系”。原因主要是营销需要成本,一来村里没有能力投入,二来钱一旦投进去却没有收益,无法向村民交待,干部们谁也不愿冒这个风险。
郎德的表演定价一场500元,多年未变,从不打折,也拒绝给导游回扣。
郎德公办的食堂吃饭需预订,大厨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村民,没有菜谱,只有每人10元、15元或20元标准的几档。公办招待所价钱十分便宜,但没有洗浴间,上厕所要下楼,被褥不易拆洗,一年住不了几个人。
这一切使得州、县旅游主管部门决心推动郎德引入市场机制,组建旅游公司。“再不打破‘工分制’,郎德将失去竞争力。”黔东南州旅游局一位负责人说。
为此,州旅游局不久前组织郎德的干部到天龙屯堡参观取经。天龙旅游的成就让郎德的干部们称羡不已,但依然认为,郎德的情况与天龙屯堡差异较大,不能照搬“天龙模式”。
“现代旅游需要一笔钱来投入,我们除了文物,什么都没有。而天龙靠近城市,交通便捷,在外打工的多,积累较厚,搞公司制有条件。”
此外,郎德旅游靠的是全村老少团结参与形成的节日气氛。郎德人担心,如果引入公司制,部分村民成了雇员,表演完全成为挣钱的工具,将再也体会不到歌舞的快乐。同时,没有技能的人将会排除在表演之外,那种热烈的和谐气氛也会消失。强调效率的公司制势必鼓励收入差距以调动积极性,但这样会造成矛盾,村民关系会紧张,影响团结。
事实上,郎德人认为不能走天龙屯堡的道路。“他们是商品,我们是文物。”村委主任陈民军说,郎德发展旅游,目的是保护好文物,没有一定的收益,人民群众不会主动自觉地帮你保护。但如果旅游太商品化,太大规模,就会伤害文物保护。“在屯堡,我们看到了他们的富裕,但也看到了古建筑的迅速消失。”
省高地发展研究所在郎德进行的一项调查也证实,陈民军表述的是郎德村民的普遍心态——几乎所有的郎德村民认为,旅游只能围绕文物的保护来发展。“文物是我们永远的财富。”村民们说,郎德近20年来只开展了民族歌舞项目,因为他们知道,表演不会伤害文物保护。
“我们要改革,但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找准路子;我们希望富,但要慢慢地富,大家一起富;我们不要暴发,要的是细水长流。”郎德村民说。
作者:李丽 王小梅
(新闻来源 新华网贵州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