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建成的湿地公园有花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小车河湿地公园、观山湖湿地公园,建设总面积1593.41公顷。拟建的有小关湖湿地公园、红枫湖百花湖湿地公园、阿哈湖湿地公园,我市急需进行专项规范的保护和管理。
今年12月1日,《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届时,不但能实现对湿地公园水体、地貌、动植物资源、民俗风物、历史文化等的科学保护,还能有效保持和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环保、科研、教育、生态观光等功能,确保湿地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湿地公园有效保护和管理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条例》对进入公园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若违反相关条款,将责令立即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将根据条款规定,分别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将依法赔偿。
◆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资源。
《规定》明确,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植树绿化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好植被和动植物物种的生长、栖息和繁衍环境。确需在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物种、标本、药材、植物繁殖材料和其他林副产品的,应当经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后,在指定的范围、地点限量采集。
【解读】加强湿地公园及其外围地带的植树绿化和病虫害防治,将有利于保护好湿地公园的水环境、生态特征等资源,维护公园内生物多样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