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多样的城市湿地公园给“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贵阳市的生态系统增添了活力。近日贵阳市专门立法,保护湿地公园,为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作为西部山城,贵阳是中国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在发展和环保的突出矛盾中,贵阳市近年来不仅围绕城市建成两条环城林带,更在中心城区挤出商业价值可观的“风水宝地”,建成观山湖、十里河滩、小车河等3个湿地公园,总占地面积16平方公里,成为闹市里的“绿色氧吧”。
记者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按照规划,贵阳市未来几年还将建成红枫湖百花湖生态湿地公园、小关湖城市湿地公园等,急需进行专项规范的保护和管理。
近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其中包括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捕捉陆生野生动物;未经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同意,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物。此外,禁止在湿地公园内采摘花木、践踏花圃;禁止在未经允许的区域宿营、烧烤、吸烟;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河段或者水域钓鱼、游泳、划船;禁止未经允许使用扩音设备;禁止洗涤、漂染,乱扔垃圾;禁止开(围)垦湿地,改变湿地用途等,违反这些规定,都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