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获悉,贵阳市将从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忠表示,该条例是十八大以来全国出台的首部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条例的公布实施将为贵阳市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有理的法制保障。
近年来,贵阳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生态保护法庭、生态保护审判庭、生态保护检察局和生态保护公安局在内的多个执法、检察机构。为贵阳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据统计,五年来贵阳全国首家环境保护“两庭”已累计受理各类生态保护案件628件,结案615件,惩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罪犯483人。贵阳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354人,提起公诉574人,立案侦查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70件。贵阳市常务副市长刘文新表示,希望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在群众中进一步普及生态保护的理念和法律意识,从而进一步高举法律利器坚决惩治各种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此次颁布实施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共有五个大章,共计50个条例。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规划建设、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多个领域列入了地方法规。《条例》中对传统的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如水、气、声、渣污染防治和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环境建设中凸显的如土壤污染防治、碳排放,以及如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地理自然环境相关的问题和其他的重大生态修复工作制定了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确保贵阳市的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的完成。
《条例》中指出,贵阳市将通过实施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清洁工程等措施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对于那些希望生产有机食物并建立信任关系的农户,贵阳市将采取农户送货上门或者由社区实地参与生产管理的模式,实现农户和社区的供需协议。这一贵阳市立法首创的社区支持农户的“绿色纽带”模式,已经成为了贵阳市城乡一体化融合的重要载体。
自2009年以来,贵阳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四届生态文明贵阳会议,并于今年正式获国务院批准成为了全国唯一一个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论坛。此外,2012年12月贵阳市还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