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获悉,《贵阳市住宿业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后,贵阳市旅委负责人对该《办法》进行了详解。
据悉,住宿企业擅自“挂星级”的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质量规范管理处处长黄新介绍,“住宿企业不仅要按照服务质量规范建立健全旅客服务制度,同时对于那些经营服务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将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黄新说,报送并公布的营业报表中包括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信息汇总、分类后录入住宿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便进一步做好规范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