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官衙分为两种,即由官府严格按规制修建的流官衙门和土官自行修建的土司衙门,土司在自己辖地世袭统治,故土司衙署都是私家衙门,而流官都是由中央吏部统一任免,按照礼制必须到省外任职,因此流官是绝不允许建私家官衙的。
快下官衙是明末清初(1644~1661)贵州特殊历史背景的产物。1644年明朝灭亡后,朱氏皇族子孙逃到南方,先后建立了宏光、隆武、邵武和永历政权,与清初的顺治朝廷相抗衡,史称南明。开阳明代以前是水东宋氏土司辖地,1630年改土归流设置开州,1644年布依族起义时攻毁开州城并毁掉了州衙和寺庙等大部分建筑。
明朝灭亡后20多年间,清朝对南方贵州一带也无法实施有效统治,开州等许多地方出现了权力真空。根据《贵阳府志》、开阳出土的康熙年间何人凤及其妻何王氏墓志铭和嘉庆《世德堂庐江郡鸿开世绪(何氏)族谱》等史料,何人凤(1628~1677),贵阳人,其祖、父都是举人,父亲何兆柳能文能武,1643年遭人陷害,除何人凤只身逃到快下避难外,全家遇害并抄没家产。
何人凤自幼受家学熏陶,1648年(永历二年)受永历帝之命任监纪(监军)参加贵州总兵皮熊从四川遵义总兵王祥手中夺回贵阳的战斗有功而任游击。1650年任开州知州(从五品),故何人凤墓志铭其称“及冠(20岁)以监纪讨川寇王祥有功乃左迁而为游击以游击转知开州事,年甫二十有二也”。何人凤任知州时,开州城内一片狼藉,根本无法赴任,于是他上书请求在快下扩建私宅作临时州衙,永历帝当时正在广西受到清军和农民起义军的夹击,自身难保,明知何人凤建私衙违反祖制,但为了争取贵州地方势力的支持,只好同意何人凤按规制建设州衙。
1650年后两三年间,何人凤用开州赋税、朱砂税及自己的官俸等,把快下私宅扩建成占地3000多平方米的州衙建筑,包括三个朝门(州衙头门、二门和仪门)、照壁(州衙甬壁)、大堂五间(即州衙正堂)和左右厢房各三间(即州衙科房)、二堂五间(州衙议事厅等)和左右厢房各三间(即州衙花厅和签押房)、住房五间(即知州卧室等)和左右厢房各三间(即州衙左右翼房)和两个圩子(拴马庄)等建筑,《何氏族谱·何人凤传》称其“于八月在署身故”即指死于州衙,而当地人则其宅称为衙门,而当年按照封建礼制,凡到快下官衙办事、拜访的官员,到圩子或头门处,必须“文官快快下轿,武官快快下马”,快下寨因此得名并与其衙门名称一道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