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阳市质检局了解到,根据贵阳市即将发布实施的旅游地方标准规定,景区在开展漂流的深水区、危险区至少要设置一名安全员,对容易发生危险的水域需设置明显的提醒游客注意的警示标志。
据介绍,即将发布实施的3项旅游地方标准是《贵阳市旅游企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规范》、《贵阳市旅行社门市部设立与服务规范》和《贵阳市漂流设施与服务规范》。
《贵阳市旅游企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规范》对旅游饭店及旅游区管理服务人员、旅行社管理和导游人员、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等提出规范化要求;《贵阳市旅行社门市部设立与服务规范》规定了旅行社门市部的空间环境、基础设施、安全、环境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等。
《贵阳市漂流设施与服务规范》对漂流旅游的定义、漂流工具与设施、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进行了规范。根据《规范》,开展漂流旅游应在水运部门考察核定的、符合安全标准的水域内进行。漂流水域内不得留有监视盲区,深水区、危险区至少设置一名安全员,对容易发生危险的水域需设置明显的提醒游客注意的警示标志。
据了解,2008年5月1日,贵阳市质检局颁布实施了《贵阳市乡村旅游设施与服务质量》、《贵阳市乡村旅游示范户等级划分与评定》、《贵阳市温泉旅游设施与服务》、《贵阳市避暑山庄(农庄)设施与服务》4项旅游服务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