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五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发布“北京共识”明确,将完善合作区域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形成合作区域内旅游公共信息共享,开展合作区域内入境旅游产品联合开发等。
2008年初,由北京倡议发起,环渤海地区5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环北京4省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以及国内10个热点旅游城市(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西安市、杭州市、南京市、昆明市、成都市、哈尔滨市、桂林市)建立起“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
围绕着这一区域内的旅游业发展,昨日会议成立了“9+10”区域入境旅游合作联盟、“9+10”区域旅游媒体合作联盟、“9+10”区域旅游研究机构合作联盟、“9+10”区域旅游投资促进合作联盟四个联盟。
昨日发布的“北京共识”提出,将组织“9+10”区域旅游部门研究区域合作,在“9+10”地区建设十个旅游机制。其中包括形成区域合作重大问题联合研究机制;完善合作区域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形成合作区域内旅游公共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合作区域内入境旅游产品联合开发机制;推动形成建设合作区域内旅游无障碍机制。
此外,合作区域内还将形成重大旅游项目投资洽谈相互参加机制;构建合作地省市之间旅游媒体互动机制;开拓区域合作地节庆活动相互参与机制;建立合作区域城市联合推广机制;形成推动四个联盟开展活动的支持机制。
“北京共识”还明确,“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实行申办+轮办制,每届主办单位为主办主席单位,每年不定期召开至少一次“9+10”区域旅游合作大会,研究“9+10”区域旅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