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的初期是一个磨合期、阵痛期,特别是通过这个黄金周,暴露出很多问题,给专家、政府、消费者和旅游业界很多反思。比如放弃了旅行社的专业服务给游客带来诸多不便;比如不跟着旅行社出游,不仅不少花钱而是花了更多的钱;比如没有了导游的组织、疏导、维持,而带来旅游景区秩序混乱,游客行程安排杂乱无章;比如缺少导游的专业讲解,使旅行价值大打折扣;比如自己出游并没带来更多快乐,而且遇到窝心事还诉说无门,等等。
正规旅行社是合法的、专业的组织机构,有大量的规范、条例和监管部门约束着它。只不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它是显性的,是浮在明处的,所有的矛头都聚集在它这里,让它看起来好像是问题多多。实际上,社会上存在大量非法组织旅游活动的机构,问题更多、更混乱,只不过是它们没有在监管之下,没有被广泛聚焦,没有浮出水面而已。相对而言,旅行社比一些不在监管之列的非法开展旅游活动的组织要靠谱,毕竟它有监管、有约束、有专业素养和知识技能。对游客而言,选择跟随旅行社出游,一旦遇到风险是有保障的,如果选择的是没有组团资质的非法组织,一旦出了问题则投诉无门,近年来这种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事情并不鲜见。
笔者认为,越是高端的旅游活动就越离不开旅行社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特色旅游资源的挖掘、特色线路产品的研发、特色活动的策划、科学合理的旅游方案的编制、高水平的导游服务、旅行风险的规避和保障等,都需要旅行社创造性的劳动。另外,对于资源的整合、产品的研发、市场的营销、游客的组织、秩序的维护、情绪的疏导等等,旅行社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管你多么不重视它,多么把它边缘化,等真正失去的时候,才会真正发现它的重要。
所以,旅行社一方面要积极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也不要妄自菲薄,被带进“一团漆黑、一无是处”的坑里。旅行社要充分看到自身的优势,这是我们借着《旅游法》实施的契机实现行业再造的基石和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