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了解到,在刚刚结束的2013年全国旅游局长研讨班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表示,依据国家有关立法原则和规定,不会出台《旅游法》实施细则,将依靠市场主体双方执行以及推动政府职能的落地来贯彻落实《旅游法》。
杜一力表示,《旅游法》是一部综合法,其中属于民商法的内容,实际操作中主要依靠市场主体双方执行;其中属于行政法和经济法的内容,执行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重新审视法律赋予的职能。
杜一力说,《旅游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把重要职能直接明确到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而不是赋予旅游部门,这些职责都是以旅游者保障为核心的。因此,各地要大力推动《旅游法》中确定的政府职能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