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呼吁火车票站票实行半价,此举得到众多网友响应。有网友称,中国铁路每年售出大量无座票,然而长期以来无座票依然全价出售。按照市场价值规律,没座乘客没能享受与车票价钱所匹配的服务,因此无座车票全价不合理。(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1版)
如果说关注是一种力量,那么,“转发”更是一种姿态。倡导“站票半价”的微博发出后,在不到30个小时内,在网上被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众多媒体和热心网友的微博转发量超过13万次。
是的,司空见惯,不等于永恒有理。打破那些既定的不公不允的条条框框、逆转利益配置中传统的倾向性法则,本身就是这个时代改革的一部分。站票上的疑问,不是“沉没的声音”,只不过说来说去没人理、或者王顾左右而言他,也就懒得多提。
即便当宽容成为纵容的时候,有几个共识性的逻辑,早就公道在人心。一方面,无论从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或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公平交易权来说,站着和坐着一个价格,显然算法制框架下的“一朵奇葩”。
有过乘坐火车经历的人都知道,尤其是长途火车,站与坐的感受犹如天壤之别,那种随时避让过往人流的艰辛与不堪,是半价折扣都难以抚慰的忧伤。另一方面,站票“随大溜”地跟坐票看齐,事实上也早就是“无法可依”的自说自话。根据《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火车票包括客票和附加票两部分,客票部分为软座、硬座,附加票分为快票、卧铺票、空调票,而“火车站票”是独立于该火车票体系之外的无座特殊票种。价格怎么定、服务怎么给,很难找到明确说法。
有人说站票是有严格控制的,再说也是为了更多人能早日回家。这话显然不是理性探讨价格形成机制的态度。站票算不算超载是一回事,价格形成的底线规则是另一回事。站票有限,不能说明站票与坐票一个价格就合理。
至于回家的诉求,铁道部门不属于完全竞争的市场主体,其承运责任带有很强的公共与公益属性,若是真为了更多人能便宜回家,春运应该“跳楼价甩卖”才是——这就像卖面包的,不能因为你“独家贩卖”,就过期的、当期的一个价格,还美其名曰“解决客户温饱大计”。
既然潜规则了几十年的强制险可以从车票价格中理性剥除,既然站票坐票一个价格确实无法从情理与法理上拎清楚,不谈半价还是几折,起码站票“站价”才是公平的态度。犹记得2007春,当时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是这样回复“坐票站票同价”质疑的,“如果站票的价格降低了,会吸引更多的人买站票,这对铁路分散客流无疑是有害而无利的。”这样的回应在眼下而言,早已世易时移。
公路、铁路、航空各有各的消费阶层,也没多少人愿意在“幸福年代”为那点折扣而“一站到底”,倒是定价部门很有必要在春运的焦头烂额中,以有区别的票价,彰显运输责任中的人性与公平。哪怕打个九折。钱不是最大的问题,问题是一种真诚而谦卑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