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我国旅游市场总体规范有序,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来予以规范。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按照“引导与规范结合、准入与退出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和“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职责,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国旅游市场规范有序。
《意见》以今年为重点,着眼长远,分别提出了年度、中期和长期目标。年度目标主要是通过狠抓几个突出问题,尽早见成效,要通过对各地区、各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治理整顿,使“零负团费”、“挂靠承包”、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欺诈和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和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高。中期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游客满意度明显提升,游客投诉率明显降低,重点城市的“一日游”等周边游市场问题明显减少,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状况明显好转。长期目标是到2020年即我国成为世界旅游强国之际,全国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监督管理工作坚强有力。
《意见》确定了四项工作原则。一是依法监管、依法治理,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深入贯彻依法治旅、以法兴旅方针,按照法定授权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