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管理办法,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委员会派出验收组,对晋城等29城市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证明,晋城等29城市通过创优已经达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据此,国家旅游局决定命名晋城等29城市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国家旅游局希望晋城等29城市珍惜荣誉,与时俱进,深化创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素质,推动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把我国建成世界旅游强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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