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建设部将我省列为首批全国风景名胜区项目特许经营管理试点后,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作为贵州首家“吃螃蟹”的项目特许经营试点单位,历时3年多的尝试后,项目特许经营到底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带来了什么契机?
“风景区实行项目特许经营,最大的好处是把政府想干而又干不了的事情干好了。”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一位领导开门见山:“过去,企业依附政府部门的发展方式,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解决问题,政府投资开发建设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发展可谓步履维艰。”
黄果树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其知名度、资源价值、景区规模乃至规划保护上都走在国内不少景区前列。但是,在上个世纪近20年的景区开发中,由于现代旅游区理念的缺位,加之景区地处关岭与镇宁两个自治县交界处,长期区域利益纠纷时有发生,各方利益关系难以协调,加上管理部门在开发经营问题上认识不一,导致景区经营管理混乱,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投资者望而生畏,不仅景区环境设施建设受到影响,甚至景区发展一度呈倒退状况。
1999年,省政府撤销了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成立了作为省政府派出机构的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同时组建了黄果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实行政企分开。但是,由于新成立的管委会财政拮据,对景区的后续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是“手长衣袖短”,根本拿不出大量资金投入开发。加之管委会还要承担着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责任,区区100余个在编人员的管委会,要抽出人员经营管理好数百乃至上千人员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政府部门显然力不从心。
列入项目特许经营试点后,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按照法定程序先后把风景区的开发经营权特许给黄果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把电动大扶梯项目的开发经营权特许给黄果树大扶梯公司,把天星桥至郎弓河段的漂流经营权特许给湖南百龙旅游公司等。
项目特许经营后,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强调管委会的监督管理职能,明确要求职责分工,出台了《贵州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门票监管办法》及其系列相关监督管理方案。在征收使用费上,2004年,黄果树管委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在市场运作上的情况,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比例率由2002年规定的5年内不得低于门票收入的15%提高到门票收入的30%,使门票收入与游客人数达到同步增长。2004年全年接待游客155万人次,门票收入6042万多元;2005年接待游客225万人次,门票收入8800万多元;去年接待游客突破300万人次,门票收入1亿多元。
这些企业在取得黄果树景区相关经营权后,按照相关经营范围积极配合了景区的开发建设。据了解,黄果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取得景区特许经营权以来,投资上亿元对景区游道和公路进行了拓宽改造,对景区公共厕所实行了“升星”改造,修建了led电子大彩屏和网球场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改善,真正实现了“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按规划在特许范围内更新、改造和新建人文景观及其他设施”的要求。黄果树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还出资参与了景区绿化造林工程,并制定了保护红崖天书等相应的资源保护措施。去年至今,黄果树景区投入5000余万元增加各种服务设施,对核心景区内外的环境进行大规模改造和维护,并投入4000余万元购进50辆豪华环保车。